限制性做法涉及限制个人控制其行为的自由,可能包括人身约束、使用精神药物,或将个人隔离在一个房间里,使其无法离开,或让其误以为自己无法离开。
为了明确谁可以决定在维多利亚州的老年寄宿护理中使用限制性做法,州政府出台了《老年护理限制性做法替代决策者法》(SDM 法),该法于 2025 年 7 月 1 日生效。
SDM 法》规定了在老年护理居住者不具备决策能力的情况下,可代表其就限制性做法的使用做出决定的人员等级。
老年护理司法 (ACJ) 为公众和法律界制作了概况介绍,以增进对新要求的了解。您可以在下面的链接中找到这些资料。
该项目通过维多利亚州法律服务委员会赠款计划获得资助。
根据联邦老年护理立法,老年护理寄宿机构在使用限制性做法之前必须获得知情同意。
由于维多利亚州的持久授权书或医疗决策人任命不包括限制性做法,因此需要制定《医疗决策人法》。
"迫切需要进行这些改革,以消除在谁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使用限制性措施方面的混乱。ACJ 首席执行官兼律师 Anna Willis 说:"这是一个人权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例如制定指导方针,帮助替代决策者在做出这些艰难决定时考虑各种因素。
SDM 法》规定的替代决策者的顺序是:
由养老院居民提名的人
在没有提名的情况下临时任命
向维多利亚州民事行政法庭(VCAT)申请任命
老年护理提供者申请《维也纳公约》上诉法庭就限制性做法的使用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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